企业IPO最新条件、财务标准及关注点
日期:2017-12-15 来源:admin
新一届发审委成立, IPO审核走进“从严”新常态。根据相关报道,2017年11月,重庆广电数字传媒(安信+上海市联合律所+天健)、博拉网络(申万宏源(5.330, -0.03, -0.56%)+国浩律所+立信)、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中德+北京观韬中茂律所+天职国际)三家上会的企业IPO全部被否,首次0通过率。IPO审核变得愈发严格。
1、公司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如果申报企业有虚假陈述和记载被发现,三年之后才能重新申报IPO申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润操纵问题的申报企业比例要远大于存在虚假陈述的企业,许多企业因为利润操纵而被否。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按照规定,采用整体变更方式改制的企业业绩可以连续计算。但如果出现调账行为,比如在改制时将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入账,或以此变更注册资本,将不能连续计算业绩。
3、对财务独立性的要求。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注册资本足额缴纳,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甚至是虚假出资的情形。
5、申报企业须依法纳税。近三年内不存在严重的偷逃税或被税务部门严重处罚,且不存在严重依赖税收优惠的现象,发行后企业的税种、税率应合法合规。如果申报企业所得税曾出现因核算错误、漏缴少缴的行为,允许通过补缴等方式予以解决。但是如果有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则构成实质性的障碍。
6、股利分配问题。利润分配方案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毕的,或者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发行人必须实施完现金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或者转增股本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7、关注轻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占比问题,但该问题不构成发行障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确实需要的无形资产比例高的问题,这不是发行障碍;但和公司主业无关的无形资产,以及仅是用来拼凑注册资本且对企业无用的无形资产比例过高,则构成发行障碍。
8、关注申报企业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是否履行了立项、评估、确认程序;选用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谨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没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问题,尤其是收购资产;是否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等。
9、关注申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三性”。即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性,具体要观察注册会计师的内部控制审核意见,比如要关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则一般不被认可。
IPO七大关注点:
l 供应商是否关联、集中、变化
l 盘点结果是否异常
l 料工费构成是否合理
l 发出商品结转时间是否合理
l 废料收入是否入账
l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回是否合理
l 存货内部控制是否完善